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湛江市外事局主要职责:
1、贯彻执行中央、省外事、侨务、港澳工作方针、政策和法规;拟订地方性外事、侨务、港澳规章制度和法规实施方案;研究制定外事、侨务、港澳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2、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;研究外事、侨务、港澳工作的重大问题;及时了解、掌握和反映香港、澳门经济社会方面的重要情况和动向。
3、负责因公临时出访管理,在中央授权范围内审核审批各单位派遣团(组)出国事项;承办市级领导出访报批工作;
4、办理、颁发因公出国护照、赴港澳人员通行证及其签证(签注);回收管理因公出国(境)证照。
5、负责华侨华人、港澳同胞捐赠款物的审核、报批以及监督工作,依法保护华侨、港澳同胞、归侨、侨眷的合法权益。
6、负责办理和指导、协调湛港、湛澳事务及、半以及重要民间往来事宜,负责本市派往港澳中资企业常驻人员的相关事宜,做好CEPA工作。
7、开展对华侨华人、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团结友好工作;负责海外高层回国人才的推介、引进。开展侨务对台工作;
8、负责本市华文传承基地的推荐、报批与管理;海外华文教师的派遣;海外“寻根之旅”夏(冬)令营的组织实施。
9、贯彻执行国家民间对外交往方针政策,根据市委、市政府外向带动战略要求,通过民间渠道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国际经济、贸易、科技、教育、文化、艺术、卫生、体育等的交流与合作;做好友好城市之间缔结工作
10、负责“荣誉市民”的推选、申请报批及管理工作。
11、协调、指导华侨管理区工作;做好归难侨的安置、扶贫、救济工作。
12、协调、督促、指导处理外国公民和法人在湛发生的各类刑事、民事、海事等重大案件;协调、指导处理我市在境外公民和机构安全保护的相关事务;处理国家实施领事保护的相关事务。
13、为本市企业出国(境)投资和国(境)外企业来湛投资提供法律、政策、信息等咨询服务;为本市涉外系统提供礼宾咨询、翻译服务;为本市人员出国定居、留学等提供咨询服务。
14、协调指导各县(市、区)、市直各部门的外事、侨务、港澳工作;监督执行外事纪律和侨务、港澳政策。
15、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外办、省侨办、省港澳办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联系地址: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跃进路67号
传真号码:3313765
邮 编:524047
email:webmaster#zjwq.gov.cn
人秘科 3181570
审批科 3181562
签证科 3181560
侨政科 3181571
外联科 3181559
港澳事务科 3181581
涉外安全科(挂湛江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牌子) 3181559
《湛江乡情》编辑部 318156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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